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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的常见办理程序

来源: 时间:2013-05-24 点击数:

一、新生入户

(1)交户口迁移证

(2)交录取通知书

(3)迁移证和通知书上姓名必须一致

(4)身份证编码、公章必须齐全

(5)以上资料齐全一并交到保卫处

二、身份证办理

由本人持学生证及户口证明直接到狮子山街派出所办理,不能代办。

三、退学户口迁移

持学工处发给的退学文件,到保卫处领取户口底页,再到狮子山街派出所办理。

四、户口变更事项

以学生入校户口为准,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变更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

五、毕业生迁移户口

详见本网站“研究生之窗”栏目中“毕业生户籍(户口)迁移的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的专项说明。

六、毕业生户口迁移证过期

持过期迁移证到到狮子山派出所更换。

七、毕业生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

需由学生当地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加上保卫处证明交狮子山派出所补办。

八、政审、证明事项

凡需保卫处证明的,由本人写明情况,须学院证明属实,保卫处给予证明。

九、边境证办理

需有正当理由,持有武汉市身份证及户口底页,到洪山分局政务中心办理。

附:华中农业大学保卫处(027-87282107)

洪山分局户政中心:洪山区政府旁边政务中心二楼

狮子山街派出所(027-88383414)。地址:壕沟乘72路至终点再向右拐300米就到(保利心语、明泽苑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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