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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法学专业师生代表参加2023年农业农村法治论坛

来源: 时间:2023-04-18 点击数:

(通讯员 秦云莉)414日至16日,2023年农业农村法治年会论坛在广东中山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主办,广东省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承办,中国种子集团支持。我校文法学院教授刘旭霞,副教授程宇光等受邀参加此次会议。

 


法学专业师生代表参加2023年农业农村法治论坛留影

415日上午的主题报告环节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陈萌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判长雷艳珍分别就“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与主要特征”“牢牢端稳中国饭碗”“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助推农业强国建设”进行主题宣讲。在下午的专题发言中,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宝玉、农村农村部法规司司长王乐君、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级总监余谈阵、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教授任大鹏、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其才、华中科技大学法律与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李长健分别就“积极推进农业农村立法,助推农业强国建设”“夯实农业强国建设的法治根基”“守护原始创新,助力种业振兴”以及农民财产权益、农村自治以及农民土地权益的法治化保障三大主题进行专题报告。专家学者们以“农业强国与法治现代化”为主题,交流研讨农业农村法治理论研究和实践新成果,对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进行的分组讨论环节共分为“乡村治理”“粮食安全和种业、耕地保护法律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农业法基础理论及农业经营主体的法律制度”四个小组。我校文法学院教授刘旭霞作为第二小组的与谈人指出,实务人员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但少了学者具有的理论论证能力,因此在研究农业农村法治问题时需要将实务人员与学者的优势相结合。文法学院副教授程宇光在第四个专题讨论小组内围绕“我国农业农村立法动态系统论探讨”作报告,他指出,应当从农业农村立法的特点入手,以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基础,整合农业法、乡村振兴法及其他农业法律法规,在公法、私法和社会法部门构建动态弹性和灵活开放的农业农村法体系。法学研究生秦云莉就“关于转基因食品阳性标识和阴性标识法理价值分析的研究”在第二个专题讨论小组进行报告,她在对转基因食品阳性标识和阴性标识进行概念分析及法律梳理后,重点从公平正义价值和秩序价值角度对其进行了法理价值分析,并初步提出了对转基因食品阳性标识和阴性标识的规制措施。法学研究生余款就“农村社区养老法律困境破局:主导模式与法律制度构建”在第一个专题讨论小组进行报告,他认为,建立健全养老保障法律体系应当考虑农村社区养老发展的实际状况,从农村社区养老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现实逻辑出发,突显政府主导发展模式的作用,明确农村社区养老相关主体权利义务以及完善农村社区养老养老法律救济与援助,助力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与共同富裕。

416日上午,与会人员在会务组的带领下参观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雍陌村,对当地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美乡村文化建设情况、协调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基层的社会治理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考察。法学研究生秦云莉谈到:“雍陌村独特的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情况为我们今后研究三农法治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如何因地制宜地处理好农民权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如何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共同富裕,当代农业法学者应当担负起回答这些问题的责任。”

据悉,我校文法学院法学专业师生连续多年参加农业农村法治论坛,并受邀作专题发言,我院师生的农业法特色研究成果受到与会专家学者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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