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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科研资助项目08申报和07检查通知

来源: 时间:2008-12-04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青年教师科研资助项目的有关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07年青年教师科研资助项目执行情况检查,检查形式为提交执行情况报告。请项目负责人12月19日前将《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交学院办公室。

学院决定启动第二轮(2008年)青年教师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45周岁以下的在职教师;

2.此前未获得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

3.目前未承担学院及以上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含博士科研启动费资助项目),欠缺经费支撑。

二、申报项目

围绕“农村发展”问题,对学院学科建设和提高学院学术水平有一定影响的项目。其内涵是: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通过前期研究,可望申请到国家或省、市、部、委及其他有关方面资助的项目。

三、资助额度与研究周期

2008年计划立项4项,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资助指标分配到系(部),各系(部)择优资助1项。

青年科研资助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

四、申报时间与程序

1.2008年12月5日—12月19日。申请者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2008年青年教师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明确资助研究的主要内容、预期目标、成果形式以及经费使用计划;申报书一式二份,在规定的时间统一交学院办公室。

2.2008年12月22日。学院办公室统一将项目申请书返送各系(部)主任。

3.2008年12月22日—12月24日。各系(部)组织系(部)正副主任、学科带头人、首席专家、教授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就申请者的资格(素质和水平)、申请资助的必要性、研究方法的先进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以及研究所需基本条件能否保证等进行论证审核,等额确定立项项目建议名单,完成相关签字手续工作。

4.2008年12月25日。各系(部)下午5点前报送评审结果(立项项目申请书)到学院办公室。评审结果逾期不报或超过规定项数,视为系(部)弃权。

5.2008年12月26日。学院办公会审核通过系(部)确定的立项项目建议名单,向全院公示。

五、其他要求

1.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是在学院自筹经费日趋紧张的条件下进行的,是为提高中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和水平设定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申报。

2.项目一经批准立项,应严格执行研究计划,不得擅自删减研究内容,更改研究方向和目标。项目主持人可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研究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调整部分研究内容和工作的具体安排,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否则,将停止资助。

3.学院会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性考核(以论文数量和质量为考核标准),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考核符合要求的项目继续资助,否则停止资助,对无特殊原因故意不作为的项目负责人暂停或取消项目资助,资助经费从其年终奖金中扣除。

4.作为成果形式之一,资助项目主持人在结题时需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不少于2篇专业论文。课题完成后,经费使用人应向学院办公室提交课题经费使用总结报告。

附件:

1.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2008年青年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2.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青年科研资助项目执行情况报告表.doc

文法学院

200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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